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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制止专利侵权,有以下三种法律程序: 

      1.行政调处程序: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根据有关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调查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

      (2) 应当事人请求,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3)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民事诉讼程序: 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将作出以下裁决 :

      (1) 停止侵权;

      (2) 赔偿损失;

      (3)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刑事诉讼程序:《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严重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