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
中国版权保护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创作完成即受保护,无需履行任何登记注册手续。但中国推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作品登记有助于初步证明作品的版权归属。制止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通过以下列三种法律程序:
1. 行政处理程序《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象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可据上述规定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查处。
2. 民事诉讼程序《著作权法》第46、47条对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了如下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刑事诉讼程序刑法第217条规定 :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根据情况,对犯罪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提起著作权诉讼:
1. 原告应向被告所在地或者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结果地法院起诉;
2. 著作权侵权案件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发生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