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理外交人员免税店“AMBASSADO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来源:本公司发布日期:2023-12-22
案情简介
外交人员免税店在第33类申请“AMBASSADOR及图”商标,被商标局以该商标与“AMBASSADOR”商标近似下发驳回通知书。
案件结果
“AMBASSADOR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案件焦点
在先近似商标
商评委观点
在先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
代理人评述
在某类别申请商标存在在先已注册商标的情况下,采用撤销该商标的办法消除权利障碍是一种经济、高效的方法,但应做好事先的调查取证工作。本案的结果也使我们学到在代理工作中要从客户的需求出发,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竭尽全力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此外,本案虽然是在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提出撤销申请,但也提供了一种在申请商标被驳回时如何复审的可能方案,即在在先商标符合可撤销情形时,通过提出不使用撤销来消除权利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