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2004年3月,北京市工商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北京一居民小区内某批发商进行了全面检查,查获大量墨盒以及包装盒,查扣品上除带有商标“TRYIT”之外,“HP”,“CANON”, “EPSON”等商标被突出使用。根据产品上的深圳生产商信息:XX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我司顺藤摸瓜连续在深圳对对方工厂、档口和代理商处实施行政查处,大量侵权产品被查扣,XX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金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案件亮点:
1、产品虽带有自己商标TRYIT, 但HP,CANON, EPSON商标被突出使用,具有典型商标侵权案例价值。
2、彻底打击了一个侵权网络。从深圳工厂到代理商到档口再到北京批发商,并处以严重经济处罚。
3、本案另一亮点在于行政打击行动后,经过谈判磋商直接取得侵权人承诺停止侵权并公开致歉的良好社会效果,避免了民事诉讼的高昂时间和费用成本。
处理结果:
侵权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金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经过与侵权人多次协商交涉,XX电脑设备公司在《深圳商报》刊登道歉声明,向HP、CANON、EPSON 三家商标权利人公开道歉,并承诺停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