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日前一致通过了颇具争议的《防止互联网威胁经济创造力以及知识产权侵权法案》。该法案旨在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在全世界销售假冒商品和盗版产品的非法网站。
该法案允许司法部门申请要求搜索引擎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停止向被指控版权侵权网站输送流量、屏蔽这些网站检索结果的法院命令。
据悉,该法案受到了包括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录音行业协会等在内的版权所有人的广泛支持。支持者们认为,这项法案可以阻止大量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发生,从而避免美国企业数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然而,美国大约50位知名风险投资家则表示反对,他们指出,该法案不仅不能成功保护知识产权,而且还将扼杀投资者对互联网的投资热情。不过,目前还没有证据证实该法案已造成投资减缓。据统计,2000年至2004年,媒体娱乐产业中风险资本约占总量的4.6%,而2006年至2010年,这一比例已升至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