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子站讯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二中院共收知识产权案146件,结案148件,存案80件,结案率达到101.4%,实现了收结存的良性循环。
上海市二中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受理了一批涉及知名企业或品牌的案件。主要包括:叶剑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垄断纠纷案;(法国)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上海和舟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英国)罗托克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罗托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罗托克执行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德国)汉斯格罗股份公司诉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水龙头”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美国)吉联亚科学股份公司诉上海奥锐特实业有限公司侵犯“替诺福韦酯及替诺福韦酯富马酸盐”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吴海江、周理志、涂宏名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二是审结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主要包括:(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语嫣化妆品有限公司、集晟春颜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意大利)马奇和布雷维提有限公司、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阿里斯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康富来卫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富来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张伟星犯销售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诉上海人间缘餐饮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李守白诉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上海瑞深艺术品有限公司、石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荷兰)黛尔吉奥品牌有限公司、帝亚吉欧(上海)洋酒有限公司诉肖绍力、常州碧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永如生物美容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上海一茶一坐餐饮有限公司诉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三是积极打造精品案件。上海市二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上海全能科贸有限公司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期录用。这是该院知识产权庭第9个入选公报的案例,也是自2009年5月该院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以来,第一起被公报录用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