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两大照明灯具制造商之一的欧司朗公司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之间长达6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日前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而尘埃落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欧司朗公司所起诉的涉案专利权已被全部宣告无效,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不构成侵权。
据了解,电灯专利信托有限公司经过依法申请,获得“高亮度无电极低压光源”的发明专利权。此后,欧司朗公司将电灯公司兼并,并获得了上述专利权。2005年10月,欧司朗公司以宏源公司侵犯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将宏源公司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其间,宏源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3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08年8月18日,专利复审委作出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2010年12月,经过两审审理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宏源公司使用的技术方案,是一项已经被宣告无效的技术方案与公知常识的简单组合,不构成侵权。
为此,欧司朗公司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同样历经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两审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