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10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内容,抓住机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发改委:完善政策激励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指导我国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其职责所在。因此,为了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国家发改委将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及对于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方面加大实施力度。
“贯彻规划,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是关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单独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实施后,国家发改委加大了指导力度,当年10月就制定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联合科技部等部门编制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等政策规划。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联合颁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同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进高技术发展,是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迫切需要。
据介绍,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了58个专项、2948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使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培育出一批新兴产业。去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规模已居世界第2位,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接近20%。进入“十二五”,国家发改委重视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之一。
“十二五”时期是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重要时期,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体现为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竞争,诸多因素迫切需要运用知识产权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抓住机遇、重点突破、促进产业创新和发展,加快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工商总局: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划,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具体目标为:企业商标注册量继续增长,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高,尽快形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发机构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该负责人指出,针对国际知名品牌创建,国家工商总局将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力争使示范城市达到100个,示范企业达到100个;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加强民族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五”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全面提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自觉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针对商标战略目标,也将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继续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缩短商标注册周期,促进商标注册申请量和有效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该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全面落实规划。首先,认真清理商标数据库,建立相对完善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力争“十二五”期间商标申请量、商标注册量、有效注册商标量继续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其次,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将落实好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和企业的扶持措施,充分发挥联络员制度作用,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示范、创新和服务工作。第三,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保护部际联席协调机制和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商标富农”工作经验。第四,全面推进商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商标网中英文网站的建设,及时向国内外发布权威商标信息,并努力实现商品分类的标准化和智能化,继续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实现商标档案管理现代化、资源信息化和利用科学化。第五,加强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树立我国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加大商标境外注册和海外维权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切实提高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和注册量。
国家质检总局:强化制度、完善保护、促进创新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中,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的工作包括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打假和保护等相关工作。这些领域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至关重要。对于规划来说,抓好贯彻落实是今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该负责人介绍,质检部门承担着执法打假、口岸监管、标准制修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方面的职责,同时也是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特别在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整体态势良好。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发挥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积极作用,至今共批准实施了对国内近1200个产品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其中涉及到食品、农产品、工艺品等,范围涵盖了31个省区市。国家质检总局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产权的谈判,与欧盟、日本、哥斯达黎加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关的互认协议和工作组会议的备忘录,先后批准了法国的干邑酒、苏格兰威士忌在中国产品的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保护。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家质检总局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积极推进执法打假长效机制的建立。截至今年9月,共出动执法人员93万人次,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伪劣违法案件7.9万起,涉案货值4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09起。
谈到规划相关内容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划部署,“十二五”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假力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同时将完善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广保护经验,推动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目前已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四川、江苏等省设立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力争按照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推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国家版权局:健全体制、激励创新、加强版权保护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今年4月19日,国家版权局已经对外发布了《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版权规划),对版权领域今后5年的版权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规划。
根据规划,国家版权局将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经济、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使版权工作在“十二五”时期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版权法律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备,版权监管体制和机制更为健全,版权法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功能进一步加强,版权相关产业进一步发展。大力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优秀作品创作,培育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版权相关产业和版权企业,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版权的国民认知度达到80%以上,侵权盗版行为明显减少,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在版权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国家版权局将版权重点工作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健全版权法律体系方面,将推动著作权法的全面修订,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在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方面,将保持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的态势,推动软件正版化,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提高版权保护水平;在促进版权相关产业方面,将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相关协会和权利人组织的作用,在加强版权宣传教育方面,将坚持重点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版权环境;在妥善开展国际应对方面,将加强与国际版权组织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妥善处理版权多、双边关系,维护国家利益,扩大版权对外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版权是文化的核心要素和基础条件之一,版权工作的好坏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规划颁布后,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将全面把握全会基本精神,在贯彻落实版权规划的基础上,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