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州市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代表就培训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讨。
为了加快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2010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先后批复成立了湖南、安徽、山东、湖北、上海、广东、江苏、重庆、陕西、黑龙江、福建、新疆的12家高校作为培训基地。全国各培训基地成立以来,均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基地建设、培训等众多工作,成效显著。广东、山东和安徽等培训基地成立了管理委员会,负责培训基地的日常教学和协调管理工作;湖南省政府加大投入进行培训基地的硬件设施改造,每年为各类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达3000人次以上。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2012年起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还将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培训基地建设模式,并在明年新建立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